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年)、《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5号)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15号),兴化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兴化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
一、公示期限
年4月13日至年4月26日
二、反馈方式
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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